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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流感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1-07 字体:

浙教办函〔2020〕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流感中心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8日,我国内地南北方省份流感活动水平继续呈升高趋势,暴发疫情数明显增多。近期我省正处于流感流行季,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形成聚集性疫情,省内已有多起聚焦性流感疫情发生,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维护师生健康和校园平稳,现就加强学校流感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本着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将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防控能力,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近期尤其要针对流感疫情特点,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的卫生工作培训,加强疫情防控处置物资储备,在校园公共场所配备充分的洗手设施、纸巾等,防止、减少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

二、落实防控措施

(一)落实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日常检查。学校晨检工作要全员覆盖,发现有学生和老师发病的应及时引导就医治疗、在家隔离休息,不要带病上学上岗,待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后48小时方可复课。有流感确诊病例的班级,还要增加午检,以及时发现、报告可疑病例。

(三)中小学校要利用学生大课间活动、体育课等时段切实加强通风工作,每天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10~15分钟。定期对空调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学校应每日使用湿式拖把拖地,经常对教室门把手、桌椅表面等进行清洁消毒。如果教室有发病学生逗留过,可使用含氯消毒液(如84消毒液)擦拭病人桌椅,抹布用流水冲洗,洗净后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方可重新使用。

(四)校内流感疫情高发期间,学校应停止举办大型集会和会议。如必须举办,要按照当地疾病部门的建议,尽量在室外举行,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尽量减少不同班级、寝室人员相互往来,避免不同班级学生共用教室或活动室。

(五)学校要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的联系,主动报告晨检及因病缺课追踪统计结果,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力争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必要时经规定程序批准按要求采取停课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

三、提高师生防控意识

学校可通过“体育与健康”课、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多种课程及教育形式,普及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重点教育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呼吸道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胳膊或纸巾遮掩口鼻,用过的纸巾丢进垃圾桶),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随季节变化及时增减衣服,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有病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等,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流感高发期,减少外出次数,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还应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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