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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对策措施》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6-24 字体:

关于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对策措施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6月)

       为了切实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努力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经研究,2019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拟重点采取如下九项工作举措: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加强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认识生命的意义,理解父母的期望和不易;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向中小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筛查工作,加强心理危机筛查的指导。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筛查要做到全覆盖,每年筛查一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监测。对排查出的二类及以上危机学生制定“一人一策”干预方案,提高干预的精准度、有效性;做好转介工作,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父母,并转介到医院进行治疗。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筛查工作的精准度与干预的有效性。开展一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督查和调研,了解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通过调研、分析就强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并督促落实。对每起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由各地心理指导中心进行专业调查分析,调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筛查、危机干预、家庭教育等开展情况,分析报告报省心理指导中心。

二、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帮扶。会同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和群团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留守儿童、离异、重组等特殊家庭孩子排摸,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标识,全面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并及时更新;推广兰溪留守儿童联村导师制,落实留守儿童的结对温暖帮扶,逐一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扶。

三、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认真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所有县市区全面实施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规范竞赛管理,公布竞赛清单,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四、加强班主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家访制度,班主任每学年对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任课老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家访,及时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校动态,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疏导解决,防范于未然。打造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校园文化,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塑造学生健康身心。

五、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

六、加强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长学校课程体系和网上家长学校数字资源建设,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和“浙江家长学校”网站开展对家长的教育引导,确保每位家长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家长学校学习。督促家长认真履行《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有关家长的义务,着手研究建立家长家庭教育培训积分评价体系,逐步实施星级家长执照工程,不断提升家长素养。

七、加强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到2019年底在校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的学校均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大对已有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ABC级上岗资格证书培训、认证、续证管理等制度,定期举办导师培训、危机干预、亲子辅导、教学技能观摩等专题培训,确保到2019年底每一所中小学学校都有一名以上教师参加过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亲子辅导导师培训,到2019年底总培训人数不少于5000人,要求每所学校有1-2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参加培训。

八、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努力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学生心理素质。切实做好高校新生心理普查,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开展高校心理危机事件案例分析,组织对连续发生多起极端心理危机事件的高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如发现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依托省高校心理咨询联盟中心开展高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培训,依托教育部思政工作研修中心(浙江大学)、省高校心理咨询联盟中心开展新任辅导员全覆盖的心理专题培训。加强医校联动,开设绿色通道,积极引入专业医院心理医生到高校坐诊指导。修订《浙江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九、加强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置和倒查分析。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建立涉校安全事故(案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针对每一起心理危机事件均开展事后调查分析。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15天内,由高校党委或中小学(幼儿园)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对事件逐一进行调查分析,深入剖析发生原因,形成书面调查分析报告,报省教育厅备案。调查分析过程中如发现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以上工作举措,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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