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遂政办发[2018]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有效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河流、水库、池塘众多,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防,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学生溺水等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各尽其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协调防范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作为青少年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对辖区内各类涉及学生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各种地势复杂的河流、池塘、水库、在建工地、废弃水坑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县府办:牵头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部署、督查,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综治部门:将防溺水工作列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督查和平安创建、平安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查处理责任,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管理制度。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并在每年雨季、汛期、台风时节及春、秋季开学初和暑假前开展集中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春(秋)游、集体活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
(四)宣传和广电部门: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列入宣传教育计划,在夏季汛期、台风来临前及暑假期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营造防溺水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水利设施的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在危险河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隔离带或防护栏等,加强巡查。
(六)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回填及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设置。
(七)建设部门:要加强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加强对公园涉水区域及内河的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八)公安部门:积极会同水利、国土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督促派出所安排联防队员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要积极帮助开展救援,及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九)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落实设立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十)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渡船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渡运安全。
(十一)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二)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降水的监测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十三)文体、卫计、红十字会等部门:根据职责加强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游泳馆(池)将硬件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
(十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爱心学校” “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少儿之家”“艺术之家”等有益的社会活动,协助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多形式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导致的溺水事故。
(十五)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河长、村级专管员防溺水监管责任。在重点村庄、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委(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及时沟通学生安全信息,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和劝导教育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监管等薄弱环节,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防护设施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三、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机制
(一)排查整改,确保工作成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互通信息,加强信息报送。安全信息是了解安全形势、掌握安全动态、指导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应急信息的报送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三)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落实,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