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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文件

关于转发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4-05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的通知》(遂委办发〔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立即行动,在今天全校校会务上迅速传达学习,并严格对照清单内容深刻检查,剖析原因,坚决迅速抓好整改。教育局与纪检室将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2017 3 30 日县委常委会议传达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会议精神,并审议通过了《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以“尤为如此”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层层落实责任,坚决迅速抓好整改,要严格对照要求深刻检查,剖析原因,迅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要动真碰硬,推动责任落实,同时开展“回头看”工作,一方面要坚决整改,另一方面要追究主体责任,制定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迅速传达学习,抓紧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上率下带头抓学习;领导班子要专题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近期要作出具体安排,分层次、分步骤,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党员支部会议等形式进行传达学习,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履行好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组)的学习贯彻情况于45日前报县委,抄送县纪委。

二、深入查摆问题,坚决抓好整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中的四大方面 38 个具体问题(清单附后),以及省委巡视、2016 年度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反馈情况和“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地毯式的全面排查,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深、查细,既要全面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不放过任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治本断根”的坚定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鲜明态度,“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坚决措施,梳理归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严抓整改,一条措施一条措施狠抓落实,在坚决查摆和整改问题中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工作不断上水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组)的问题整改方案于 4 15 日前报县委、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加强督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贯彻落实整改方案情况的专项督查,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自身也要加强自查自纠。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动真碰硬,用好问责利器,推动责任落实。对于查摆和整改问题工作抓而不实的要坚决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问责。县委将对五个方面开展“回来看”: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四是《县委关于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附件: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

 

 

                                             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201741

附件: 

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精神,逐条对照《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清单》开展自查,结合2016年度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情况、“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自查自纠情况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研究分析,共梳理出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大方面38个问题,具体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不到位或不及时,学习“蜻蜓点水”。

1.对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到位,没有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学习机制,没有专门学习记录或记录简单、不完整。

2.对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重视,对省委、市委、县委全会以及市纪委、县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未进行传达学习,或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到位。

(二)贯彻执行上级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3.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

4.对省委巡视整改、县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反馈意见等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没有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心存侥幸、走走过场,或者左顾右盼、拖着不改。

5.少数党员干部漠视法纪,以他人名义在农村集体土地建私房,有的还通过弄虚作假将所建的私房“合法化”,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中还有132名党员干部违法建筑未处置到位。

6.对县委组织的重大活动或重要工作贯彻落实不力,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暨全县干部大会、“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等的会议部署和工作要求,只是简单的会议传达,没有实际的工作部署、举措。

(三)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

7.对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规定执行不到位,班子会召开随意或召开次数偏少,“三重一大”事项选择性上班子会或不经集体讨论决定。

    8.局党组会、班子会“二合一”问题突出,经常以局班子会代替党组会,两个会议记录没有按要求分开记录。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基层党组织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严肃。  

9.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部分基层党组织长期不开组织生活会或以会议代党课、以会议代组织生活会,党员日常管理松散,农村家族式、帮派式、地域式发展党员问题突出。

10.基层党组织生活固定日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教育培训没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群众缺乏主动性和精准性。

1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

1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很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3.党费交纳不够及时,半年甚至一年交纳一次,没有达到按月交纳的要求。

(五)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严不实、流于形式。

14.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严不实,存在“走过场”现象,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四个全面”、“五位一体”、“六项纪律”等内容不知晓或概念模糊不清。

15.单位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党委(党组)没有及时组织开展党性剖析和警示教育活动,没有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三局”问题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16.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的过程中存在“宽、松、软”,有的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手、不知止。干部队伍八小时之外管理缺失。基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酒局、饭局、牌局”问题仍然存在。

17.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如通过工会帐户或以工会活动名义超标准发放补贴、慰问费,加班工资、夜餐费发放标准执行不严或以各种理由多发等。

18.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公务用车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随意扩大派车范围。部分单位借应急、执法用车等名义违规使用本单位留用的行政执法用车。

19.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未按照要求推进;“三公”经费支出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招待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存在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20.“文山会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少发文、少开会这一要求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七)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21.部分单位干部选任规定执行不够严格,使用程序操作不够到位,党组会研究人事问题程序过于简单、不够民主,存在“一言堂”问题。

22.部分单位干部档案尚未建立或不够健全,干部基础材料填写错误较多、基本信息不全、材料缺失、没有考察材料或不规范。

23.干部混岗使用、随意借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问题突出,甚至长期借用。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力。未经批准擅自招录编外用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八)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4.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上紧下松、层层递减,越到基层,责任意识淡薄、工作落实松懈的问题越明显。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遍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一岗双责”没有落地生根。特别是部分单位下属基层站所、学校、医院主体责任纵向落实不到位,造成下属单位管理混乱,经常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个别单位甚至连续年度发生腐败问题。

25.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没有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没有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缺少经常性谈话,没有建立相关的工作台帐。

26.单位党委(党组)履责主动性不强,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部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亲自协调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置。

27.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形同虚设。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甚至长期外出,没有履行主体责任,党的领导能力弱化。

(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缺失,党内监督乏力。

28.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以及针对性防控措施的制定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29.在项目资金立项、分配、使用等环节上缺乏有效的防控机制,执行权力制衡、离任工作交接制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不严,为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空间。

(十)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

30.部分党组织在维护政治纪律上态度不坚决,行动迟缓,缺少政治担当。

31.部分党组织对干部违法违纪处分决定执行不力,未及时按照规定落实受处分人的相关工资、奖金待遇、年度考核等次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

32.没有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单位每年只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甚至整年都没有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

33.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违纪行为不敢抓不敢管,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淡薄,导致系统或部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3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教育警示,没有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不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十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35.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监会日常监管弱化,村干部违规承包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突出。

36.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核不严,存在乱发误工补贴、白条入账、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部分村级财务混乱,甚至多年没有开展财务审计和清理。

(十三)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

37.部分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对重点工作有畏难情绪,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造成工作推进不力或滞后。

(十四)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38.在责任追究上,存在轻描淡写、遮遮掩掩、诉苦推责甚至请托说情,怕追究责任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单位责任追究不痛不痒,责任追究手段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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