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遂昌县中小学生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关于开展2017年丽水市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按照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1.各校要积极开展“寻找身边的美德少年”活动。按照“孝敬少年”“爱心少年”“诚信少年”“勤俭少年”“环保少年”五个类别组织学生发现身边的美德少年,树立校园榜样人物。
2.各校要充分利用宣传窗、校园广播站、LED屏、黑板报等载体,通过晨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展示校级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各校在校级美德少年评选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县级美德少年的推选工作,具体推荐名额:1000人以上初中、小学每校推荐8名,500-1000人学校每校推荐5名,100人以下学校每校推荐1名,其余各校推荐2-3名。请各校填写好县级美德少年推荐汇总表,于4月15日前发送至基教科雷巧菁老师,请各校在推荐时注意各个类别美德少年的分配,要将事迹表现尤其突出学生推报上来。
4.各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并将活动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相结合,引导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学用合一、知行合一,打好人生的精神底色。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丽水市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的通知》201703091412200270.rar
2.县级美德少年汇总表201703091421179635.docx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