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6年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16]147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小学、独立中心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完成“平安夺金鼎”目标,根据遂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消安委〔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遂昌县教育系统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遂昌县教育系统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8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消安委,县安委会
附件
遂昌县教育系统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遂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消安委〔2016〕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完成“平安夺金鼎”目标,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维护我县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今冬明春持续开展“校园火灾隐患大排查、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应急处置大演练”等活动,确保校园内不发生火灾事故,进一步提高我县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1.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责任人是否明确,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消防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2.开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两会”、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各校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校园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实验室、厨房、学生宿舍等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资料。
3.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班队课、黑板报、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内的户外视频(LED)等开展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短信、微信等形式,重点加强安全用电、森林消防安全知识(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各校要定时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特别是在“119”全国消防日期间,一定要组织规范化的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综合指挥协调能力,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避险与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11月9 开始,至2017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校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阶段(2016年11月9日——11月30日)。按照《遂昌县学校安全预警》2016年10号的要求,主要任务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校园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
2.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28日)。主要任务是学校对校园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实验室、厨房、学生宿舍等部位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大排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教育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
3.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阶段(2017年3月1日—3月31日)。主要任务是各校对检查中发现的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思想上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各地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逐一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2.落实工作责任。各校根据《遂昌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学校内部成立相应的防火安全组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学校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所属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要求,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联络人或消防协管员,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3.强化信息报送。各校要及时汇总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在校园网及遂昌教育网上进行宣传,并在2017年3月27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