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编外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遂教发〔2016〕131 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编外用工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遂政办发〔2014〕77 号)的精神和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编外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1.学校是否建立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
2.学校选人用人是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3.学校是否按需设岗,是否存在违规用人的行为;
4.编外用工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5.编外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三、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各校对照自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各学校于11月14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外用工情况自查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教育局人事科苏观雄老师。
2.督促检查阶段(2016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总结整改阶段(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学校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对照检查内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对问题不隐瞒、不漏报。
2.完善制度。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制度,在编外用工人员选聘、使用上做到规范、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用人行为的发生。
3.及时整改。各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外用工情况自查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