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遂昌县第十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努力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促进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根据《关于举办第31届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丽市科协[2016]21号)精神,决定举办遂昌县第十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一、大赛主题
体验·创新·成长。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和教师。
三、大赛内容
(一)青少年版块内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小发明、小论文)项目、机器人创意项目、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
(二)辅导员版块内容: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包括科技发明、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三类。
四、作品(项目)报送
(一)名额分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报送作品。
(二)参赛要求:见附件2。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8日前。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科技创新成果(小发明):申报书、查新报告、创新发明研究报告各一份、发明实物近照(7寸彩色照)不少于三张,照片要求反映发明作品特点,照片背面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学校。
2.科技创新成果(论文):申报书一份、查新报告一份、创新成果论文正文和附件佐证材料(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3.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一份、活动报告和附件(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4.少儿科幻绘画:申报书两份(将其中一份申报书贴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绘画作品一份(规格尺寸:54cm×38cm),作品无须装裱。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
5.机器人创意:申报书、作品研究报告一份、机器人创意设计实物近照(7寸彩色照)三张,照片背面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学校。
6.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查新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各一份,发明和科教制作类还需附实物照片(7寸彩色照,不少于三张)。辅导员项目只接受个人申报。
7.市级优秀科技辅导员:必须本人有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本届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本届大赛,具备丰富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经验并获得过奖项。申报材料:申报书一份、本年度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一份、经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审核的佐证材料(包括活动照片、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一份。
8.市级优秀组织单位:重视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技活动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参加本届大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申报材料:申报书一份、学校开展科技教育活动案例(包括活动方案、活动照片、活动报道等装订成册)一份。
以上1-8项的材料申报内容具体参考《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附件2)。每项申报材料需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申报书第一页复印后张贴在档案袋正面,申报书与其他材料不能装订在一起。
各校在上报纸质材料时,须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714514793@qq.com,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内容要一致(照片电子版为jpg格式),否则不予参评。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
五、评奖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科协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奖,按照20%,30%,5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个,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并将优秀的作品推荐参加丽水市第31届年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六、注意事项
1.各校要确保上交作品的相关材料齐全,如出现信息不全的作品将不予评奖,并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开展相关的科技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并做好活动的记录。
3.各校在学校初评的基础上推荐优秀的作品于2016年11月18日前送到遂昌县妙高小学传达室,联系人:蓝春红老师(652206),电子版内容发送至 1714514793@qq.com。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1月1日
点击下载:遂昌县第14届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