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美丽学校评比活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6〕117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我县中小学“美丽学校”建设,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全面深化美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教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美丽学校”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二、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填写《遂昌县美丽学校评选申请表》附件1和《遂昌县美丽学校评分表》(自评分部分)附件2,于10月28日前书面学校盖章后交基教科蓝淑华老师处。
2.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申报的学校进行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公布评选结果。
三、注意事项
1.首批“美丽学校”评选以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主题,具体要求参考《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遂教发〔2015〕100号)文件。
2.严格标准,宁缺毋滥,达到标准一所评选一所,并在一年后对已获“美丽学校”进行复评。各校要认真分析现状,一方面达到标准的学校要积极申报,另一方面暂时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切记不要勉强申报。
四、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