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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2016 体质健康 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0-11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强化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进体育课程改革,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并结合《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就我县2016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以下简称学生体测)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

1.各校及时登陆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http://www.csh.edu.cn,设置相关信息。并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测试对象、项目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

2.各校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需在20161125日前完成(加测双眼视力,测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8),并上报至学生体质健康网。各校于上报学生体质健康网第二天(1126日前)导出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添加每位学生双眼视力测试结果(“总分等级” 后加三列字段,分别为“左眼视力”、“右眼视力”、“视力评价”),高一、初一学生应注明原毕业学校(“视力评价”后加一栏),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10280594@qq.com

3.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育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加强安全指导和监督,不断改善体质测试的环境、设备、场地等条件。制定学生体测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对近期有过感冒或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延后测试,确保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二、认真做好学校体育评估和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工作

各校要对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开展自评,逐项评分,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见附件3);各校要按要求逐项填写《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学校)》(见附件6)。

以上材料(附件3、附件6)于1123日前发送至10280594@qq.com

三、配合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检督查工作

(一)督查内容

1.督查组抽查两至三所学校(学校体育工作监测点校必查),兼顾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城区、乡镇学校。

2.每所学校被测年级随机抽取70人(10名替补,男、女各半),因伤病、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试者,由替补学生参测。抽测年级人数不足70人到高年级抽取补足。抽测年级测试一至二个项目。

3.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查。重点督查体育教师是否配齐,体育课是否开足开齐,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

4.县教育局对区域内中小学生体质测试数据是否进行分析研究,是否制定干预性对策、措施,指导学校改进体育卫生工作。

5.抽测学校和学生名单由督查组在开展抽测前5天确定,并由教育局通知学校。

(二)督查方法

测试项目、方法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本,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抽测,测试要求佩戴号码牌,号码牌由测试组提供。如遇雾霾、大雨等不宜开展户外运动的天气,抽测可延期进行。

(三)被督查学校前期准备工作

1.被测学校提前向督查组提供抽测年级学生名册及其2016年测试成绩。

2.学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测试。

3.布置安排好测试场地、器材(秒表、小红旗、夹板、笔、钢卷尺、身高计、体重计、肺活量计)等相关工作

4.安排好现场医务监督人员,备好急救药品,保证测试工作安全进行。

(四)督查时间:2016121日至1215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校要尽快联系乡镇卫生院,提前安排好学校学生的体检工作,收齐相关数据。

(二)各校要确保上报学生体质健康及其他材料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做好迎接各级部门对数据进行督查的准备。

(三)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可参考附件9

附件:1.体质健康数据督查用表

2.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3.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4.全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名单

5.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

6.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学校)

7.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教育行政部门)

8.视力测试操作流程

9. 2016年体质健康工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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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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