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16〕63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巩固体艺2+1示范县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八年级学生。
二、测试时间
2016年6月17日上午。
三、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详见附件1、2)。
四、测试办法
1.6月8日前,各校将被测试年级学生名册办公助手发给基教科林辉老师(详见附件3)。
2.6月15日,由县教育局确定被测试的班级,并在遂昌教育网上公布,被抽到班级的学生均需参加测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提供有效证明。
3.6月16日上午8:45在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监测员培训会,各被测学校选派一人参加(详见附件4)。
五、其他事项
1.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是我县素质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应结合实际开展研究,认真落实艺术教育课程目标,不断提升我县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2.各校按时做好监测准备工作,高度重视监测过程中安全工作,尤其是监测员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
3.监测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3.学生名单样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