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龙谷之韵”书画现场赛的通知
遂教发〔2016〕50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艺术工作的发展,提高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龙谷之韵”书画现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6年6月3日,上午8:30至11:00
二、比赛地点:遂昌职业中专餐厅
三、参赛对象:全县中小学生
四、比赛主题:美丽家乡、美丽校园
(一)结合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这一活动背景,以“美丽家乡、美丽校园”为主题进行创作,反映我县中小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以此为主题进行艺术创作。
五、参赛要求
(一)比赛项目为国画、软笔书法、剪纸、篆刻、摄影五大类。
(二)人数要求:300人以下小学4-6人,300人以上小学6-8人,城区小学10-14人,初中学校8-14人,遂昌中学、职业中专8-10人。
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学生参赛。
(三)项目要求
1.国画: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
2.剪纸:作品规格不小于8K纸,不大于4K纸。
3.软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自选内容一幅(以“ 美丽家乡、美丽校园”为主题),书写规范汉字。现场命题一幅(主题和内容现场公布),两幅作品均在现场完成。不收对联、横幅。
4.篆刻:在石头上刻。主题和内容现场公布。
5.摄影
(1)拍摄说明:选手用自带的数码相机对2016年“龙谷之韵”书画现场赛进行抓拍(仅限于赛场内,拍摄人物、场景、书画作品等均可);
(2)比赛结束前,参赛学生将相机内存卡送交摄影类评委,评委将摄影作品拷贝至电脑中,选手需向评委提供:姓名、题目、学校名称、组别、指导教师等信息;每人限送3幅;
以上比赛所需材料、工具参赛学生自备。
(四)纪律要求
1.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赛场,不得临摹、抄袭有关作品,创作构思小稿可带入赛场。选手自带纸张需经评委检查盖章后方可带入赛场。
2.所有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入场。
六、报名
于5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0280594@qq.com。无需纸质。
七、评奖
按照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的获奖比例对参赛作品分组别、分项目进行评奖。根据所指导的所有作品最终成绩,综合评价(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总分若相等,作品名 次靠前者优先),按照占指导老师人数30%的比例评出“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一个作品一个指导老师。
八、安全
各校要制订参赛安全预案,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对接,强化往返途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参赛。
九、抽调评委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