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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遂昌县“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育工会 文章来源:教育工会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4-05 字体:

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根据省市教育工会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遂昌县“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有典型、鲜活的感人事迹,并在社会中具有广泛影响力。

2.治学严谨,恪尽职守。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成绩显著,2015年度考核成绩排位处于本单位(以法人为单位)前三分之一,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

4.已获得同一级别“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与本次推荐,但可以参加更高一级“最美教师”联评推荐。

  三、评选名额
  评选出第二届遂昌县“最美教师”10名,第二届遂昌县“最美教师”提名奖10名。并在10名县“最美教师”中推荐2名参加第二届丽水市“最美教师”评选。

    四、推荐名额

  150名教职工以上学校推荐3人,80名教职工以上学校推荐2名,80名教职工以下学校推荐1名。

   五、评选办法

  1.各校按照推荐名额,于4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2份报送遂昌县教育工会。材料主要包括:简要事迹材料(300字)、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被推荐人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500K以内)、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电子信箱:F645013@163.com

  2.学校展示。各校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宣传。

3.县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开展评选。

4.2016年暑期将举行第二届遂昌县10名“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并对10名“最美教师”和1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附件:第二届遂昌县“最美教师”申报表

 

 

20164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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