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的通报》浙教办〔2016〕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提前做好心理高危学生的筛查、预防和疏导工作。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的通报
基教科
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