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昌县教育局党组关于鲍俊文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遂教党组〔2016〕3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
鲍俊文任遂昌县民族中学校长,免去其遂昌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赖宏波遂昌县民族中学校长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任免时间自2016年2月4日起执行。
中共遂昌县教育局党组
2016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