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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1-13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成技校,各中心幼儿园:

2015学年第一学期临近结束,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发〔2015〕17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寒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学年第一学期于2016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结束,学生于1月30日开始放寒假,教师于2月3日开始放寒假。

2.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3日,2月24日正式上课。民族中学延迟一天报到上课。

3.各幼儿园、职业中专、中心成技校参照执行;遂昌中学和三中普高部结合四学段制可适当调整时间安排,具体安排报教育局备案。

4.中小学的期末测试时间按教研室的通知执行。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各校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和质量监测工作。要做好评议考核、校产管理以及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谐。教职工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有特殊情况的应办理请假手续。

2.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各校要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县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俭、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倡导师生及广大家长过一个祥和、文明的春节。

3.大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实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要加强假期校产安全管理,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校产的清点登记,对贵重财产、有毒药品等实行集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各校(含非学历教育社会培训机构)学期结束之前学校要通过校会班会、专项检查等形式,全面开展交通出行、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防火防触电、防一氧化碳中毒、防食物中毒、防盗防拐骗、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特殊天气等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以及教职工的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切实保障假期学生安全。假期内各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活动。

4.深入开展教师主题学习活动。各校要利用学生离校后、教师放假前集中组织教职工开展主题学习活动。一是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省市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学习各项实施意见以及理论文章和教书育人先进事迹,不断提升师德修养。三是加强寒假教师业务培训、学习和考核,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5.鼓励开展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各校应根据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以就近、方便、适宜、安全的原则,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社会调查、社区服务、扫除文盲等社会实践活动。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广泛开展“感恩”亲情主题教育,引导学生以实际行动感恩父母和他人,回报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大力开展读好书活动。

6.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各校要丰富“送温暖”活动的形式,深入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一步落实助学政策,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

7.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和规范办学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有关代收服务项目的结算、退款工作,严禁在学期结束之时向学生收取各种违规费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教师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的若干规定,学校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偿家教。

8.积极改善教育教学设施条件。各校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制订修理、改造计划,不断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美丽学校”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9.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规范值班工作,实行领导轮流值班,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有情况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三、其他工作

1.请各校、各直属单位将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于2016年1月29日前发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周顺华,邮箱地址:jyjbgs2@163.com

2.请各校、各直属单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务必于1月29日前上传办公室备案。联系人,潘卫平,邮箱地址:jyjbgs2@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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