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遂教发〔2015〕12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省中小学育人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教育和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改变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倾向,重视子女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子女全面发展。
(二)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实现教育角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从单纯教育者转变为共同学习者,由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教育和引导家长加强自我约束,重视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子女,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教育和引导家长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主动配合学校教、社会教育,促进“三教”结合,实现家庭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二、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一)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要始终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个性,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境,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要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发挥榜样作用,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二)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现象。
(三)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响和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孩子情况,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三、进一步明确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主要职责
(一)强化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周)、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
(二)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要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三)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学校章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家长委员会,加快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四)全力办好家长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期学生家长培训班,传播家教新理念、家教知识和育人技能;各中小学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至少组织2次亲子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让有特长的家长进课堂上一堂课等活动。
(五)扎实做发好家访工作。家访是进行个别家庭教育指导的一种常用的有效方式,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延伸。通过家访,使家长了解学生在校表现、教师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和成长环境,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措施和方法,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为此,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访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家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系列化,每学年教师对每位学生至少登门家访1次,对特殊家庭学生及行为偏差生要适当增加家访次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家访档案、反馈分析、交流汇报、建立跟踪考评等制度。同时,在登门家访的基础上,教师要根据学校条件和学生家庭实际,充分利用电话、邮件、短信、QQ群、微信等平台与家长保持经常及时的联系。
四、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提升家长素质,提高育人水平,家庭教育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生。县教育局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各类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强势宣传,大力弘扬家庭道德教育主旋律,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和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广泛推进宣传实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家庭道德教育为重点,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因地制宜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通过宣传实践活动,扩大家庭教育工作覆盖面,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舆论氛围。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