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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1-05 字体:

遂教发〔2015〕11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中小学育人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推进学校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遂昌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县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德育工作学习会;学校每学期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一次德育工作培训,每学期举办一期班主任工作培训或举办一次班主任工作论坛。

二、分析例会制度:县教育局每学年召开一次学校德育工作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学校少先队工作会,每年召开一次中学团委书记工作会议,每两年举办一次德育年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县属学校及周边学校德育工作例会;学校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

三、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法、公安、妇联、关工委、团委、文化、工商、社区等部门组成的德育工作网络,县教育局每年召开一次德育工作座谈会;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家校合作制度: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学校要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期学生家长培训班,传播家教新理念、家教知识和育人技能;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每学年举办一次家长开放周(日),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让有特长的家长进课堂上一堂课等活动;每学年教师对每位学生至少登门家访一次。

五、校外辅导员制度:每校至少聘任一名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活动;学校至少聘任学区内的每个行政村(社区)一名德育辅导员(协管员),1至8年级每个中队至少聘任一位少先队校外辅导员。

六、德育导师制度:全面实行德育导师制,建立心理、行为有偏差等学生的档案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行为矫正等全方位一对一帮扶工作;同时,全面推行学生寝室、楼层生活导师制,指导学生健康生活,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

七、德育课程制度:学校要围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充分发挥重要纪念日、节庆日、传统节日、祭典日、区域文化特色以及时政教育内容等,每月确定一个德育活动主题,大力推进德育活动课程化,每校至少有一个精品德育课程。

八、实践体验制度:学校有计划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参观、学习、实践活动,每学期要安排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至少一次到企业、农村、军营、社区参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期夏令(冬令)营。

九、关爱行动制度: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做好留守儿童排查摸底、造好名册、一一结对,并在学籍网学生信息栏标注;平时做好关爱与帮扶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残疾、贫困等群体学生帮扶工作。

十、德育科研制度:每学年学校要有县级及以上的德育课题;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德育工作论文或德育案例或少先队工作论文评比;每年组织一次师德论文评比。

十一、计划考核制度: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及时调整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县教育局每年初制定德育工作计划下发到学校;各校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县教育局每学期对各校进行一次德育考核;学校每月对班级管理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十二、评比表彰制度:县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学校德育先进工作者评比与表彰活动;每学年开展一次“美德少年”等先进的评比与表彰活动。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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