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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9-29 字体:

遂教发〔2015〕10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干部队伍,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发展,根据幼儿园机构设置和园长职数配置及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大柘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三仁畲族乡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新路湾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报名时不分具体职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品德好、事业心强、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团结同志、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

(二)资格条件

1.本县在编在岗的幼儿教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三年以上(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为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6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竞聘者于2015年10月16日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从事学前教育三年以上证明,同时提供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3.《遂昌县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报名表》,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对竞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竞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和任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幼儿园管理知识;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竞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人为考察对象。

由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六)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考察结果讨论决定拟任用对象。

(七)公示

对拟任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育局正式任用。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县教育局负责。

附件:遂昌县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报名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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