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的通知
遂教发〔2015〕10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幼儿园干部队伍,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发展,根据幼儿园机构设置和园长职数配置及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大柘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三仁畲族乡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新路湾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报名时不分具体职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品德好、事业心强、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团结同志、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
(二)资格条件
1.本县在编在岗的幼儿教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三年以上(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为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6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竞聘者于2015年10月16日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从事学前教育三年以上证明,同时提供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3.《遂昌县公开选拔幼儿园园长报名表》,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对竞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竞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和任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1:00,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幼儿园管理知识;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竞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人为考察对象。
由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六)讨论决定。局党组根据考察结果讨论决定拟任用对象。
(七)公示
对拟任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育局正式任用。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由县教育局负责。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