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谷之韵”美术作品赛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小学:
为了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的美术创作水平,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遴选优秀作品参评市级赛,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关于举办“中国移动4G杯”第五届“绿谷之春•文艺”“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丽教基〔2015〕42号)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遂昌县中小学生“龙谷之韵”美术作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展现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师生
三、活动分组
1.乡镇小学组;2.城区小学组;3.乡镇初中组;4.城区初中组;5.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6.教师组。
四、项目设置
1.绘画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对开(69cm×138cm),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
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对开(69cm×138cm)。
3.摄影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五、比赛形式
1.实物作品评比
2.网络作品上传(直接参加市级评比)
(1)任何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均可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拍成照片通过网络直接上传至 “中国移动4G杯”丽水市第五届“绿谷之秋·美术”作品上传平台( http://local.lsnetlib.com/2015lgzq/index.aspx)
(2)网络上传作品,每位作者每个类别限上传一幅。
(3)各校平台上传作品数量请参照附件3。
六、作品报送要求
1.报送数额
(1)高中、初中、城区小学不超过20幅,300人以上小学不超过15幅,300人以下小学不超过10幅。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大类均要有作品。
(2)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3)以上数额不含教师作品和网络上传评选作品;
(4)教师作品数量不限。
2.标签:每一件作品后面左上角均需张贴作品标签卡(附件1),标签卡上的所有信息均要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评奖。每件学生作品只可以填1名指导教师。
3.作品报送
(1)作品提交截止时间:实物作品和网络作品均为2015年9月30日前;
(2)作品交至教研室邹香梅老师处。作品汇总表(附件2,无需纸质)发送至邮箱10280594@qq.com;
(3)所有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
(4)作品和汇总表逾期提交,不予评奖。
七、奖励办法
按照类别、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根据所指导的作品质量,评出“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附件1: 《作品标签卡》
附件2: 《龙谷之韵作品汇总表》
附件3: 《绿谷之秋网络平台作品上传数量参考》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