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遂昌县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方案的通知
遂教发[2015]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5年遂昌县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昌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遂昌县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方案
为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学生过一个“平安、文明、快乐、充实”的假期,决定在全县开展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理念,紧紧围绕“平安遂昌”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以“平安过暑假、防溺进万家”为主题的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
二、活动内容
本次行动从2015年6月30日起至9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5年6月30日至7月6日)
县综治部门负责将防溺水工作列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督查和平安创建、平安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宣传部门负责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知晓率,营造防溺水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学生及家长的防溺水教育,关心留守儿童假期生活,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
县水利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和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在危险河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隔离带或防护栏等。
县经信部门和县工业园区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假期安全教育。
县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负责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开展“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少儿之家”、“艺术之家”等有益的暑期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县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暑期学生游泳技能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制和留守儿童安全责任制,实行留守儿童一对一责任包干、分组联系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5年7月7日至8月31日)
深入开展“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六项活动:
1.“暑期安全大宣传、大排查”活动。
新闻媒体要在重要时段、主要版面设立“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平安假期倒计时”温馨提示,播放防溺水电视游字,每天刊播。同时,播放防溺水专题宣传片,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学生假期安全“大宣传、大教育”的良好氛围。
县教育部门要利用家校通短信平台开展“一周一短信”和印发《告家长书》等方式,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使此项活动家长知晓率达到100%,增强家长们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应尽到监护责任。
县水利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溪、河、渠、水库、水池、水坑等水域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在辖区内一切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旁边,以及溪、河作业采沙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可加固防护栏的地方要设置防护措施和必要的救生器材(如救生圈、救生衣、长竹杠等)。特别是对曾经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重点危险水域,要在警示标志上写清何时在该处发生过何种安全事故。
县公安部门负责督促派出所安排联防队员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逻,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
县国土、气象、消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山体滑坡、防雷电、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认真排查辖区内留守儿童情况,建立包括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生活情况、兴趣爱好等在内的个人档案;在重点村庄、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委(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及时沟通学生安全信息,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和劝导教育工作。
2.“城乡敲响平安锣”活动。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居)委会和社区,村(居)委会和社区组成巡查队、设置义务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员,通过敲锣、喊口号、贴标语、发宣传单、上门走访、农民信箱短信等方式对少年儿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千名教师进万家学生家访”活动。县教育部门要在暑假前安排教师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要通过上门访问、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家长宣传暑期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对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学生,家访老师要协助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指定新的监护人。尤其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监控对象,要做到家访到位率100%。
4.“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县关工委、妇联、团委等单位要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大学生村官、假期大学生组成志愿服务队,鼓励志愿者担任代理家长,开展“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少儿之家”、“艺术之家”等有益的暑期活动。要落实好各项活动的管理人员,建立参加活动学生名册并完善考勤制度。
5.“读书伴成长”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开放各类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礼堂,建立村居学生暑假读书小组,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各学校要深入开展“读好书、塑我心”暑期读书活动,引导学生组建读书小组,定期交流读书心得。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学校应开放图书馆,安排本地党员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值班,为学生借书和阅读提供便利。县图书馆要为学生借阅书籍提供方便。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学生读书活动的宣传,为学生暑假读书活动提供交流平台,引导学生读好书、好读书。
6.“学生防溺安全自护”活动。各学校要发动每一个学生向学校作出《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就各项安全事项做出书面承诺,牢记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并将承诺书或防溺水警示卡等张贴在显眼处,时刻约束提醒自己。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5年9月1日至9月15日)
各有关单位要在2015年9月15日前将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总结报送县教育局(联系人:龚笑容;电子邮箱:sc8132577@163.com;联系电话:8132577;手机:668002)。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2015年丽水市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暑期学生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安全防范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分工和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迅速落实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学生假期安全防范机制。要严格学生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和教育部门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各有关单位要在2015年7月6日前,确定好联络员,制定好“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计划,并报县教育局。县综治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情况。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该落实的措施没有落实、该消除的隐患没有及时消除而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附件:1.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2.“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各有关单位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1:
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国土局、县消防支队、县体育局、县气象局、县电视台、县传媒中心。
附件2:
“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各有关单位
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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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请各有关单位分别在2015年7月6日前和2015年9月1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具体计划和“2015年防溺水平安假期行动”总结,发送至县教育局(联系人:龚笑容;电子邮箱:sc8132577@163.com;联系电话:8132577;手机:66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