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一届“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弘扬乡村教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和感人事迹,鼓励广大教师扎根农村任教,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 “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乡村教师(享受农村任教津贴)的在职在编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为发展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事迹突出。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有典型、鲜活的感人事迹,并在社会中具有广泛影响力。
三、评选届次与名额:
每年一届,每届10名。
四、推荐名额:
以具有评选资格乡、镇(街道)学校为单位。每单位推荐一位候选人(60名教职工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名),参加县联评。
五、评选办法:
1.各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于6月30日前向遂昌县教育工会报送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
2.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3. 县教育局、教育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选,从中评选出10位遂昌县“最美乡村教师”。
六、表彰:
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对评选出的遂昌县“最美乡村教师”获得者进行表彰。
各基层学校、工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本地“最美乡村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营造争做“最美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