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龙谷之韵”书画现场赛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遂昌县教育局2015年体艺工作安排的要求,定于5月23日在梅溪小学举行2015年“龙谷之韵”书画现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5年5月23(星期六)上午8:30-11:30。各参赛选手于8:20前到梅溪小学体艺楼前广场集中。
二、比赛地点:梅溪小学餐厅
三、比赛要求:
1.现场赛的比赛项目为国画、软笔书法、剪纸和篆刻。
2. 参加现场赛学生总人数要求:300人以下小学4-6人,300人以上小学6-8人,城区小学10-14人,初中学校8-14人,遂昌中学、职业中专8-10人。
请各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学生参赛。
3.各校报名表请于5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10280594@qq.com,联系人:林辉(686781)。
4.各类比赛项目要求:
(1)国画和剪纸:以“我心中的美丽学校”为主题。(不得临摹、抄袭有关作品,可先创作构思小稿带入赛场)。作品以“美丽学校”为思路反映我县中小学生热爱校园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软笔书法:自选内容一幅(作品以“ 弘扬传统文化,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书写规范汉字。现场命题一幅(主题和内容现场公布),两幅作品均在现场完成。
(3)篆刻:主题和内容现场公布。
5.规格材料:
(1)软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
(2)中国画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
(3)剪纸作品规格不小于8K纸,不大于4K纸。
(4)篆刻作品要求1方。(在石头上刻)
以上比赛材料、工具选手自备。
四、评奖
按照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的比例对参赛作品分组别、分项目进行评奖。根据所指导的所有作品最终成绩,综合评价(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总分若相等,取作品名次靠前者),按照占指导老师人数30%的比例评出“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一个作品一个指导老师。
五、安全
各校要制订参赛安全预案,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对接,强化往返途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参赛。
六、抽调裁判工作另行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