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遂昌县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少工委《关于开展2015年“最美浙江人·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实施要求的通知》(丽少〔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县级百名“美德少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于5月15日前完成校级美德少年的评选工作,并将队员照片、个人简介、事迹材料上传中少雏鹰争章网(www.zscy.cn),汇总表发送至zjsclqj@163.com。
2.校级美德少年评选名额:原则上每中队1名,每校6-15名,在学校报送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县级美德少年100名。
3.分类推报。各校美德少年必须包括以下5类:(1)热爱祖国、自强不息;(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3)乐于劳动、孝老爱亲;(4)诚实守信、团结友爱;(5)遵德守礼,文明环保。
4. 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重要性,要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发动宣传,开展相关活动,通过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引导全体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少年”,努力争当“美德少年”。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关于开展2015年“最美浙江人·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实施要求的通知
遂昌县少工委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