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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烈士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4-02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扫节日,是缅怀革命烈士、寄托对烈士哀思、弘扬和培育烈士精神的有利时机,是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国热情的重要时刻。今年又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结合抗战胜利纪念活动,为组织开展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祭扫革命先烈活动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自古就有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光荣传统。清明要祭祖,更应祭先烈。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创造美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有功于国家、有功于人民。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革命先烈纪念活动,深切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先烈崇高革命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传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国防意识和爱国热情,激励人们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有利于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培育社会正能量,不断激励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继承先烈遗志,为“全力打造五美遂昌,加快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凝聚正能量,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悼念活动

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弘扬烈士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区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学校、驻遂部队等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群众、学校学生、部队官兵,以烈士纪念设施为载体,组织开展祭扫烈士陵墓、学习烈士事迹,缅怀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在烈士纪念设施内开展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我党我军建立成长、发展壮大的光荣历史,深切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热情讴歌革命先烈前赴后继、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要通过邀请老干部、老党员、英雄模范人物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作革命传统报告、开展“军民共建道德讲堂”等形式,宣传革命先烈事迹,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及青少年以实际行动缅怀先烈、学习先烈,切实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三、周密组织,确保祭扫革命先烈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清明节期间开展祭扫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时间相对集中,为确保祭扫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纪念活动力求厉行节约、简朴大方、纪念氛围要庄严肃穆、浓厚有序。开展祭扫活动期间,要强化文明祭祀意识,陵园和烈士墓内严禁焚香烧纸和进行其它封建迷信活动,严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纪念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相关部门要积极抓好“慰烈工程”的实施,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烈士亲属和瞻仰群众的服务接待工作。

 

 

 

 

                 遂昌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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