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三防”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三防”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三防”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务必整改到位,确保校园平安。县教育局将于10月27日起对全县学校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全县通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三防”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三防”
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4〕36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校大力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工作中也发现,部分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三防”建设尚未按要求落实到位,有的虽然配备但已经失效或未能发挥实际作用。为督促各地进一步巩固“三防”建设成果,确保中小学、幼儿园“三防”配备不漏一校,扎牢校园安全防卫基础防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校园“三防”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校校园“三防”建设情况,并结合秋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特点及前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对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一并进行抽查。现将具体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11月底。其中省级督查时间为2014年11月中下旬。
二、检查内容
1.校园“三防”建设。着重检查校园“三防”配备情况(独立校区的分校、办学点均应按要求配备“三防”设施),保安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物防、技防设施正确操作、熟练使用情况,物防、技防设施保养、维护情况,学校门卫制度落实情况。
2.校园消防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3.校车安全管理。着重检查校车使用和校车驾驶人许可情况、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情况、校车日常检修保养情况、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的落实情况、学生上下车秩序管理情况、校车在校内安全通行情况以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三、检查形式
检查以明查暗访相结合,抽查和暗访为主,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应急演练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民办幼儿园、农村学校。检查由省教育厅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
四、相关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民办学校、幼儿园“三防”未落实到位的,教育部门除要求举办者加大投入外,还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政府分担部分“三防”费用、免费培训保安等多种办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保安配备到位、物防和技防设施配备到位。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检查结果运用于各地“平安浙江”建设考核、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其中对“三防”建设未覆盖和校车许可未到位的县(市、区)将加重扣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