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的通知
遂教发〔2014〕102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各中心幼儿园: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开展遂昌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导向性原则。以教坛新秀评比细则为导向,使广大青年教师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 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原则。在关注师德、工作态度与实绩的前提下注重业务水平。
3. 公正与兼顾相结合原则。一视同仁,客观评价每一位参评教师。获奖情况要兼顾农村。
二、参评对象
1.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2. 年龄在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教龄满2年,近三年有县级获奖论文或课题,文化学科教学成绩在同类学科全县排名前三分之二以上,非文化课要求年度考核在学校排名前三分之二以上。
三、参评学科
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
职业中专: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机电、电子与汽修、电子商务、旅游、体育、学前教育
初 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
小 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
综 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学前教育:不分学科
四、参评内容
1.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参评内容及方案由学校自定,评选结束后,把评选的材料整理好上报教研室办公室唐昌立老师处,并把评选结果(各学科1-2人)用电子邮件上报(邮件地址:4210306@qq.com),由教育局统一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2. 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参评内容:理论测试(暑期业务考试占20%),课堂教学考核(占80%),评选结束后各教研员把评选结果用电子邮件上报(邮件地址:4210306@qq.com),由教育局统一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时间安排
各学科评选在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
六、评选办法
1.第一阶段:自主申报阶段。由教师自主申报,学校教研组推荐,申报表电子稿于10月15日前发送给相应教研员,县学科组进行选拔确定复评对象。(申报表见附件)
2.第二阶段:县级复评阶段。县教研室将分学科、分地点进行,采取随机抽课、限时备课、现场上课的办法进行总评(评选方案由各学科教研员确定)。
3. 各学科根据实际复评人数的40%(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四舍五入)确定为县教坛新秀一等奖获得者,其余为县教坛新秀二等奖获得者,由县教育局统一公布结果并发给证书。
七、几点要求
1.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
2.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凝聚集体智慧,努力提高参赛质量。
3. 承担复评任务的学校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遂昌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申报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遂昌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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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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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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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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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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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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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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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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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教学成绩(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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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获得的荣誉(学科教学、论文、课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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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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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 育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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