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遂昌县第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遂昌县第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遂教发〔2014〕103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遂昌县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科技创新意识,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根据《关于举办第29届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丽市科协[2014]24)精神,决定举办遂昌县第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一、大赛目的
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是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为我县选拔优秀作品参加丽水市第29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做准备。
二、大赛主题
创新·体验·成长。
三、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和教师。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从现实生活实际出发,突出思维与方法的独创性,发现解决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同时提倡在老师的辅导下独立完成,符合青少年实际认知水平。作品严禁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
五、大赛内容
大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机器人创意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的推荐。
六、注意事项
1.比赛的项目和内容参考《关于举办第29届丽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丽市科协[2014]24号)。
2.请各校在学校初评的基础上推荐优秀的作品于2014年12月8日前上交到遂昌县教育局基教科林辉老师处,部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 10280594@qq.com。各校分配名额见附件14。
3.各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与。高度重视这次科技创新大赛,确定负责人和辅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县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组织参赛情况及作品质量评出优秀组织奖,并列入2014学年学校工作考核。
4.各校要举办科技节、科技创新大赛等相应活动,努力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上交的作品县教育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团县委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奖,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个,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并将最优秀的作品推荐参加丽水市第29届年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推荐参加市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的作品若入围终评的,还须做好项目展示图板和进行公开答辩。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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