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今年9月15日至21日是第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切实开展好本届推普周工作,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语〔2014〕3号)和市语委《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丽语办〔2014〕6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推普周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省语言文字工作“五大工程”等,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让“语言文字中国梦”这一概念深入人心。
二、宣传主题
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三、活动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各校要结合语文学科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中国梦宣传教育主题,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浙江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社会宣传实践活动。
2.认真组织好推普周系列活动。各校要制定推普周实施方案,开好推普周开幕式,落实措施,积极开展“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宣传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以推普周为契机,积极开展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一系列推普宣传活动:“心系中国梦”浙江省第九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省、市中小学生“与梦同行”演讲比赛;全县中小学生第二届“汉字听写大赛”、中学生辩论赛等。
3.继续深入开展“啄木鸟”行动。各校要组织学生对校园及学校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包括夜景亮化设施)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调查,同时做好调查记录,对查找到的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拍照,以便更正后比对。
4. 开展普通话志愿者服务活动。各校要组织推普志愿者、扫盲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业、农村等地开展咨询、支教等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活动要求
1. 加强“推普周”活动领导。各校要成立推普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障,以保证宣传周的各项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2. 加强“推普周”宣传工作。各校要悬挂以宣传语言文字工作为内容的横幅、标语,在校内办一期宣传栏,在学校周围社区的公共场所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在校内醒目处设立推普永久性宣传牌,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3. 加强“推普周”活动组织和安全工作。各校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在活动前要制订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特别在组织学生开展“啄木鸟”行动时,要以宣传、调查为主,避免与有关单位和商家企业等发生矛盾;同时注意交通安全,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 加强“推普周”资料收集。各校开展活动,要及时录制或拍摄活动内容,并收集保存文字资料、影像资料。
五、推普周活动需提交的材料
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校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每校一至两幅)于9月25日前上交基教科(邮箱:zjsclqj@163.com),相关活动报道请及时上传遂昌教育网。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