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14〕86 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丽教师〔2014〕91号)精神,现就我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基础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一)任职年限条件
1.申报高级职务必须已聘任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专科毕业的实验师需已聘任6年以上。
2.申报中级职务必须已聘任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助理实验师、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以上或小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3.申报初级职务必须已聘任中学三级教师、教员、实验员2年以上或小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二)学历年限条件
1.申报高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7年及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3)原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或从教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3年以上。
2.申报中级职务必须具备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5年及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7年及以上;(3)原中师(中专)及以上毕业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中师(中专)毕业在小学任教的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可适当放宽要求,即:中师(中专)毕业任教15年以上。
3.申报初级职务(助理级)必须具备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中师毕业5年;(2)原中师(中专)毕业或从事专业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大专学历。
(三)首次确认(初定)中级和初级条件
1.具备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者,可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确认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必须满1年),(2)博士学位获得者。
2.具备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者,可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初定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1)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2)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
3.中师(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小学(幼儿园)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其它条件
1.评审中专讲师、中小学教育管理系列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从2015年开始,小学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3.所有涉及的学历、资历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三、相关政策
(一)关于岗位结构比例
职称评审要与学校岗位设置结合进行,优化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教育管理和实验人员的岗位,强化岗位管理,优化队伍结构。今年我县职称评审原则上按各校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截止2014年8月31日,核定岗位数(中级和高级)已全部聘完,即没有空缺岗位数的,推荐指标严格控制在20%以内;核定岗位数聘任后还有空缺岗位数的按原有办法进行推荐评审。
(二)关于高层次人才
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人员,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地域、身份和岗位职数等限制;对获得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及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对符合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允许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比例限制,予以优先推荐评审:1.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市科技新秀(绿谷新秀);2.省功勋教师;3.省特级教师;4.市名师;5.省教坛新秀;6.市学科带头人。
(三)关于规范申报
根据办学类型和校内教育岗位的不同,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教师提出不同要求,实行分类评审,不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的评审。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兼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求:中层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从严控制教育管理系列职务评审,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中所在岗位不能纳入其他职称系列评审的工作人员。
(四)关于小中高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属于正常晋升,今年申报小中高的学历和论文等条件还以去年的为准。从2015年起申报条件作适当调整(附件17),以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水平,优化结构比例。
(五)关于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
认真考核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及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管理能力、实验辅助教学能力和履职情况,中小学教师着重考核学生满意度、教学实绩、教学行为等。近三年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作为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关于(交流)支教
凡晋升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在晋升中级、高级职务时,应有在农村学校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从2017年起,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
(七)关于量化考核
继续对申报高级职务和中级职务的人员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资历条件等六大方面(附件27)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委会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学校可在市教育局确定的考核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考核项目,但市教育局确定的考核项目的权重不应低于50%,具体权重由学校确定。学校必须按教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八)关于农村教师和支教教师
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晋升创造条件,农村学校中级和高级教师的推荐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教师。凡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中级职务,论文要求放宽到县级教育学会及专业学术会议交流及以上。同时,对出色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要优先推荐。
(九)关于师德师风
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师德问题被查实的,从评审的次年起3年内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每位申报人员都需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十)关于收费
高级、中级的推荐费分别为150元、80元;高级、中级、初级的评审费分别为280元、180元、100元,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四、相关要求
(一)论文要求
1.中学高级(小中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一等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允许有一篇为教育综合类的内容,如教育管理、德育研究、社会实践等等)。
2.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评选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
3.副研究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两篇及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有专著。
4.助理研究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两篇及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5.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儿高级、中专讲师、实验师: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
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杂志社评奖的论文不予认可,论文集中的论文不予认可,录用稿不予认可,论文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县级及以上一级、二级学会颁发。提交的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
(二)教学能力水平考核要求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凡确认、转评、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教育管理系列和中小学实验系列、讲师系列的人员,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报专业与考试类别相对应;凡申报教师职务者,都须进行上课能力考核,都须在校内上一堂公开课,由学校形成考核评价意见,装入评审材料档案袋。考核评价意见作为县推荐评审的主要依据;凡申报中级、高级职务者,都须参加教学能力水平面试考核,高级和市直中级考核形式为随堂听课面试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中级的考核形式为随堂听课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确定为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评定A等人数为25%,B等人数为35%,C等人数为30%,D等人数为10%。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和评委会评审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
(三)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和晋升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自2011年7月1日起,每5年一周期,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 360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 90学时的集中培训”要求,近三年,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 72学时。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可计12学分。参加函授学习者可由办学单位出具参加学历教育证明。从2014年起,凡参加职称评审、初定、确认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培训,取得2个科目的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当年参加培训考核不少于1个科目)。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并仍在当地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需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化设计考试合格证书,即:申报评审高级资格人员须取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须取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证书,申报初级资格人员须取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年满45周岁;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3.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4.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6.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7.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8.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10.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职称外语要求
申报讲师系列50周岁以下的人员都需取得相应级别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高级B级、中级C级)。年龄满 40 周岁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014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没有达到国家和省定合格分数线的,允许凭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参加当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小学实验系列职务,职称外语成绩均不作要求。从2015年开始,中专教师申报职称时,外语、论文和继续教育等要求与中学教师相应级别一致。
(七)教师资格要求
根据《教师法》规定,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申报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系列职务者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八)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
申报学科必须对应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学科课程,应与所教课程相同。申报人的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和职高专业课(有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九)普高(职高)教师参与课改和社会培训要求
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选修课程开发成果,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的研究及成果列入高中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从2013年开始,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十)职高专业课教师挂职要求
对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十一)系列转评要求
中学教师系列、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系列、教管系列、实验系列、中专讲师系列原则上可以转评,但教师必须以现从事的主要工作量2/3以上为准,且在此岗位一年以上方可转评,转评次年才能晋升。从其它系列转到教育管理系列的,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者,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交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两篇及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县二等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转评后申报高一级教育管理专业职务的,至少有三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历(含转评之前本岗位的年限)。
(十二)破格晋升要求
对专业技术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教学能力水平考核为A等,允许破格晋升(破格条件见附件16或19)。破格条件要从严掌握,不得越级申报和双破格晋升(推荐)。要求破格申报的近二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年优秀。
(十三)班主任工作要求
评审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班主任年限不少于6年或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不少于3年(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4年或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不少于3年(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申报德育学科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不少于5年。乡镇以上学校党政负责人、工、团、队负责人,中层干部、年级长、教研组长其任职年限可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职务,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音体美、实验教师和评审初级教师职务的,班主任年限可适当放宽。
(十四)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申报对象要求
对取得教管本科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并且长期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即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明星班主任、师德楷模荣誉称号的中层以上干部、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德育课教师、担任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迹”),可评聘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倡导中小学校长参加专业学科的评审,也可以参加德育学科的评审,但必须兼任本专业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所任职学校必须三年无学生犯罪,无安全责任事故。
(十五)满意度测评要求
凡申报教师职务者,由县教育局委托所在学校进行教师和学生民意测评,教师同意推荐率和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下为家长)满意率均达到80%及以上,才可予以推荐。
五、评审组织
(一)从2014年起,市人事部门委托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组建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本县中小学教师中级和初级职称(含中专教师、幼儿园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实验人员)、推荐高级职称。原来省评对象的职称由市高评委评审。
(二)学校要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小组,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乡级学校评审小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县属学校和镇级学校评审小组人数不得少于7人,评审小组负责本校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各校选一名做事认真仔细的教师具体指导本校教师解读职评文件,接收、核查、整理申报材料,制作相应的表册,报送材料。
(三)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校及时把完全符合教师职务晋升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科,教育局将结合县人力社保局下达的指标及各校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等情况综合考虑,把中级和高级职务(职称)推荐指标下达到每一个学校,学校按下达的指标数由各校分管职评人员到人事科领取相关的职评材料,并把被推荐人员的推荐费上交到财务科朱淑梅老师处。
六、申报材料
(一)《情况表》(附件1)请严格按照情况表上的注解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EXCEL结构说明》(附件2)上的具体要求填写每一项内容,并按学科类别分破格晋升与正常晋升以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用A3纸打印1份上交,同时发邮件到王加慧老师邮箱zjscwjh2@163.com。
(二)《申报表》(附件26)自行下载,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增减页码。《综合表》(附件9或10)用A3纸打印(1式21份)。
(三)《考核表》(附件27)表内的学术水平、学科骨干评比、荣誉称号、优秀指导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其他等六大类,有分值的都要有佐证材料,按顺序排列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在每类佐证材料前面编制分目录及分值清单,最后把《考核表》(附件27)粘贴在总目录的上面做首页。其它不能装订的材料按清单上的顺序排列放入档案袋内。
(四)评审材料上报前须按《评审材料清单》(附件6)要求逐项核对,确保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准确详细、真实可靠,符合规范要求,对提交的复印件要和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逐件签上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综合表》(附件9或10)要求本人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详细情况,然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签上审核人姓名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5天),加盖公章方可上报。破格晋升对象,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职称(职务)审批表》(附件8)1式2份,并附上相关材料。破格和转评人员在《审批表》、《情况表》、《申报表》、《综合表》等表册相应的地方标明“破格”或“转评”字样。“小中高”和“破格”人员要在《情况表》“符合破格条件”栏内填写符合晋升或破格的具体条件及内容(三项),“小中高”今年还是参照2013年的条件。
(五)高级和中级参评对象需交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用参评对象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来命名,照片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大小必须为50K以内。照片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后用办公助手发给郭昌华老师。中级和初级参评对象需交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纸质照片,每人1张,大小为2寸,并把照片修剪好,反面写上参评对象姓名,由学校统一用信封装好上交。
(六)2014年部分附件的内容略有改动,参评者不要用以前的表册进行复制或改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错误。还有部分附件上注有具体的要求,参评者要按上面的要求去做,力求把职评材料做得规范、完整。评审材料不规范或不完整的,评委会办公室可不予受理。
七、本通知由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EXCEL结构说明
3.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
4.关于送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的填写说明
5.论文专家鉴定意见
6.评审材料清单
7.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审批表
8.破格推荐高级职称(职务)审批表
9.中专学校教师职务推荐评审综合表
10.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
11.班主任年限审核表
12.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系列高级职务工作业绩鉴定表
13.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成绩汇总表
14.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面试)成绩单
15.高中教师选修课开发、参与社会培训情况评价表
16.破格评审中级教师职务条件
17.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18.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的条件
19.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20.年度考核登记表
21.小中高(中高)破格人员上公开课登记表
22.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23.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24.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民意测验汇总表
25.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情况审核表
26.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
27.丽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表
28.中小学教师校内公开课考核综合评价表
29.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
30.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3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2.分学科人数汇总表
33.2013年情况表(供参考)
2014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