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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体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游泳安全防范 教育的紧急通知

作者: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6-16 字体:

 

遂体发[2014]7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中小学生因游泳戏水溺水身亡,历年来都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一个突出问题。目前,夏季已来临,正是学生溺水事故多发期,各校务必把游泳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保护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侥幸心理。要鼓励学生学会游泳,提高水上救生能力。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制能力  

各校要利用墙报、黑板报、班会、小广播等各种形式,结合各地发生的学生游泳伤亡事故案例,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游泳安全教育,尤其是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学校放学期间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暑假之前,各学校都要对学生进行专门的游泳安全再教育,要作出专门的规定,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危险溪段的溪边戏水。并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鼓励学生到正规的游泳池、拆装式游泳池参加游泳救生技能培训、夏令营等,掌握游泳技能,防止水上安全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游泳安全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的管理。要与学生签订游泳安全责任书,要求每位学生写出书面保证书,杜绝学生私下到河里戏水游泳。要向学生公布举报电话,一旦发现学生私自下河,及时向学校汇报。严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各校可与游泳健身、培训中心联系,组织学生参加游泳训练,指导青少年学生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要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  

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各校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尽力减少游泳溺水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青少年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共同监督和管理青少年学生游泳行为;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和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游泳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妥善处理事故  

各学校应加强游泳安全的领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游泳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旦发生事故,要果断采取施救措施,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还要在24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对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亡的,要坚决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在开展游泳技能培训时,要特别提醒学生,学习游泳必须要在家长的带领下或到正规的游泳培训中心学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遂昌县体育局

                                2014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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