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钱瓯名师”履职考核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钱瓯名师”履职考核的
通知
遂教发〔2014〕0060号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石练镇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
为加强对“钱瓯名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遂昌县中小学“钱瓯名师”评选办法 》(遂教发〔2012〕075号)的精神,县教育局每学年对“钱瓯名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首席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二、考核时间:每年7-8月。
三、考核内容: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详见《遂昌县中小学“钱瓯名师”履职考核表》。
四、考核办法
“钱瓯名师”考核分校级考评和县级复评两个阶段:
(一)校级考评
1.本人自评:由考核对象对照《遂昌县中小学“钱瓯名师”履职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出自评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考评:学校组成考核组,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核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签上核对人的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通过问卷、座谈、民主测评等形式征求教师意见,认定考核分。校级考评于当年7月31日之前完成。
3.学校公示:学校将考评后的《遂昌县中小学“钱瓯名师”履职考核表》复印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
4.材料上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遂昌县中小学“钱瓯名师”履职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证件类提交复印件)于8月10日前交教育局人事科。
5.县教学能手由学校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二)县级复评
县教育局根据各校上报的考核表和材料,组织专家对“钱瓯名师”进行综合考核、复评。县级复评于当年9月15日之前完成。
“钱瓯名师”履职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是发挥“钱瓯名师”作用的主要监督机制。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使我县的“钱瓯名师”做到名副其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