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规范脱盲考试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14〕24号
为进一步规范脱盲考试工作,现作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要求
1.办班脱盲:按“6842”工作要求执行,即办班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8次、授课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
2.结对脱盲:学生和志愿者采取包教包学、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并做好辅导记录。
3.以考代扫:文盲对象具有一定文化知识,但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考试。
二、组考要求
脱盲考试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做到教、考分离。
1.组考时间
原则上安排每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进行。
2.试卷命题
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时期扫盲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13〕96号中的“浙江省脱盲考核办法(参照标准)”执行,试卷由教育局统一命题印制。
3.组考原则
(1)一个考点一次性参考人员不足30人的,由各校报职成教科备案后,自行组织本校教师交叉监考,试卷由各校自行批阅。
(2)一个考点一次性参考人员30-50人的,各校须向职成教科申报,由职成教科组织学校间交叉监考,试卷由各校交叉批阅。
(3)一个考点一次性参考人员50人以上的,各校须向职成教科提出考试申请,由教育局统一安排机关干部或临时抽调教师进行监考,试卷由教育局组织人员批阅。
三、备查材料
1.办班脱盲
(1)遂昌县办班脱盲工作用表;
(2)授课教师备课笔记(手写);
(3)签到表8次、授课实景照片每次一张;
(4)书面作业至少2次,口头作业至少4次;
(5)有批阅成绩的试卷;
(6)浙江省扫盲培训花名册;
(7)浙江省脱盲人员登记表;
(8)成绩认定登记表;
(9)脱盲证。
2.结对脱盲
(1)遂昌县结对脱盲工作用表;
(2)志愿者结对脱盲备忘录;
(3)遂昌县结对脱盲辅导记录;
(4)有批阅成绩的试卷;
(5)浙江省扫盲培训花名册;
(6)浙江省脱盲人员登记表;
(7)脱盲证。
3.以考代扫
(1)有批阅成绩的试卷;
(2)浙江省扫盲培训花名册;
(3)浙江省脱盲人员登记表;
(4)脱盲证。
希各校按通知要求做好脱盲考试工作,确保扫盲工作有序进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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