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消防大队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营造良好的教学、工作、学习环境,县教育局和县消防大队经过研究,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落实好各类人员职责。单位的法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职工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并在日常工作中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如因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消防器材损坏没有及时维修,或者是引发火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强消防器材配备和检查维护。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检查维护工作,缺配的器材要及时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已经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
三是落实好各项制度。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学校分管领导要组织好每日防火巡查工作,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等内容;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每月防火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全体教职员工会操作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教育宣传工作。
四是要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信息系统使用。县消防大队已经在政府网上公告了2014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我县大多数的中小学校都是重点单位。各学校要明确1-2名人员,加入消防大队重点单位QQ群(148096524),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具体的录入要求与县消防大队办公室王晓珺(8122618)联系,或参照QQ群共享文件中户籍化信息录入工作流程。信息系统未录入或录入不符合要求的,消防大队将依照《消防法》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消防大队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