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下发《遂昌县实施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教发〔2013〕112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做好我县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现将《遂昌县实施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1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实施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
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通知》(浙教教研〔2013〕101号)文件精神,2013年,浙江省拟对全省范围内开展首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抽测工作,具体是对本学期的四年级学生进行语文、数学和九年级学生进行语文、数学、科学学科的质量监测。我县有实验小学等7所小学和遂昌三中等2所初中作为样本学校纳入监测范围。为认真完成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质量监测工作的目的意义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是依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政策的需要出发,以我国学生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的信息数据采集为手段,全面把握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现状,科学诊断我国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同时,通过监测数据及结果的发布,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是探索人才成长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监控、提高管理效能的必然选择。因此,我们必须认真领会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目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办法》的操作要求,统一认识、精心组织、严格操作,确保遂昌县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圆满完成。
二、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遂昌县基础教育质量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伟东
副组长:王俊杰
成 员:肖 飞 廖观雄 陈振兴
领导小组下设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振兴
办公室副主任:唐昌立
联络员:唐昌立(兼)
(二)明确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监测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工作是制订《遂昌县实施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布置监测工作等。
2.实施办公室负责对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办公室主任对测试数据真实性、监测工作保密性负全责,负责相关科室全程参与、相互配合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我县的测试组织与联络工作;联络员协助主任具体负责测试组织与联络工作,各类会议与培训工作;巡视员具体负责监测点(样本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教师和校长问卷的填答;信息员具体负责上报全区学校情况和样本校四年级、九年级学生情况;保密员具体负责测试工具的接收、保密和回寄工作。
三、质量监测的范围内容和对象
本次监测对象:实验小学、妙高小学、育才小学、王村口小学、新路湾小学、马头小学、西畈小学、遂昌三中、民族中学。
本次监测范围:每所小学监测点抽取四年级样本学生30名,每所初中监测点抽取九年级样本学生60名。同时,相关年级语文、数学教师和全校科学教师及学校校长均须参加问卷填答。
四、质量监测的工作任务
(一)教育局工作任务
1.积极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提高全县中小学对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通知》以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县的实施方案。
3.做好整个监测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各样本校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督促各样本校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数据,并核实汇总上报。
5.上报全县属地范围内所有小学和初中的基本信息。
6.做好各监测点(样本校)工作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
7.切实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分发、收回和回寄工作。
8.建立临场处置机制,做好重大事件(案件)发生时的专报工作。
9.协助省、市巡视员开展工作。
(二)样本校工作任务
1.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按照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上报监测工作的相关信息。
3.对本校师生进行宣传与教育,确保被抽测师生能积极、认真、如实地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4.提前做好测试当天教育秩序的调整安排,做到既不影响其他师生正常教学,又能保证国家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测试组织过程中要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监测工具的绝对保密。
5.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2013年浙江省教育质量监测点公示栏”,公示测试时间、举报电话等,学生检录后公示测试学生名单。
6.安排好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噪音干扰、没有安全隐患的测试教室,小学为1个,初中为2个。测试教室应保证单人单桌,并按要求依次贴好座位号。测试前按要求对测试教室进行清扫,调整课桌间距,并在测试教室外5米处划警戒线。
7.安排好能保证单人单桌、确保安全、避免干扰的教师填答问卷的场所1个。
8.在警戒线范围内安排测试当天的现场办公室1个,室内必须有带锁的文件柜作保密柜。
9.按要求做好对监测工具的管理、使用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密监测工具。
10.组织和培训各类工作人员,使他们能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
(三)具体工作及要求
1.建立教育局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2.监测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的要求,上报属地初中、小学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
3.监测办制订和上报实施方案,制订和落实经费预算方案。
4.监测办公布样本校名单,并下发召开动员会通知。
5.监测办召开样本校校长会。
6.各样本校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上报监测办。
7.监测办上报样本校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
8.样本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给监测办。
9.样本校召开由校长主持的相关年级师生动员会并进行培训。
10.各样本校对被监测年级学生进行填涂训练。
11.各样本校按照要求选派好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保卫工作人员、司时员和场外工作人员,并将名单报监测办。非本校监测员及巡视员由县监测办统一委派。
12.监测办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实施办法》的要求选派确定各监测点工作人员。
13.样本校10月22日前采购好监测所需文具用品,制作好胸牌。
14.各样本校10月22日前设置公示栏、准备保密柜等相关工作。
15.10月23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各样本校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16.接收监测工具进入保密室,并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值班管理。
17.监测办迎接省、市巡视员进驻,并配合省、是巡视员做好各项巡视工作。
18.样本校布置好测试教室、填答问卷场所等,调整安排好10月25日测试当天的教学安排,并告知全校师生和家长。
19.监测办10月24日上午进行监测工作人员培训,落实各项监测准备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巡视员、主监、副主监和监测员。
20.10月25日组织现场测试,回收监测工具并继续做好保密工作。
21.10月26日整理监测工具上报市监测办。
22.监测办完成并上报监测工作总结至省监测办。
五、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
数据采集工作是整个监测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数据应真实客观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向国家报告基础教育质量现状,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建议。只有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代表性,才能保证监测工作信息准确、依据有力、建议合理,为国家基础教育决策提供支撑。
(二)监测工具应严格保密
监测工具的开发动用了大量国家资源,使用前和使用后均为国家机密级保密材料。工具的保密情况也直接关系到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监测实施程序须规范标准
组织严密、程序严密、操作规范是确保监测结果有效、可信的关键。必须按照标准化程序严格实施,确保所采集数据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抄送:丽水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遂昌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