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遂教发〔2013〕107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7〕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84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丽教计〔2009〕1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中小学教育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遂昌县教育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