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3]99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云峰街道中心幼儿园,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决定,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美好梦想,安全起步
三、活动目的: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结合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和城区学校交通拥堵治理行动,进一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开学安全课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学龄段未成年人认知特点,通过主题班会、游戏课、活动课、海报创作赛等方式,在所有班级开展“开学安全课”活动。要设计、使用适合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课件、教具等宣传资料,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对每一位学生家长(监护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
2.策划“安全起步”系列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各校(园)要做好新入学学生的交通安全“启蒙教育”。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内容。结合典型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家长加强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提高未成年人“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技能。结合“畅行遂昌、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安全小黄帽”、“让我看见你”等儿童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3.开展安全乘车宣讲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结合本地区案例,重点宣传农用车、报废车载人,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教育学生乘车前、乘车时、下车后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同时,也要教育学生如何辨别违法运营、超员车辆和“黑校车”。宣传“黑校车”安全隐患,警示、提示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4.开展“护苗”志愿服务活动。要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发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等参与护学志愿服务行动,针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接送学生进校、劝导交通违法、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5.开展远离危险体验活动。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交通安全主题公园,组织交通安全演练,对新入学的学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让学生、家长共同学习汽车盲区、车辆制动距离等安全知识;倡议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陪孩子熟悉上下学路线2至3次,示范过马路要“左看、右看、再左看”。倡导家长、监护人为孩子购置带有反光材料的书包、衣物,提醒、警示驾驶人及时避让。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2.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具体活动的策划工作。
3.开拓思路,及时上报。各校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除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外,应开拓思路,积极创新,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针对性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各校要加强对活动情况的收集,做好相关活动的信息宣传报道和各类台帐记录,同时对“宣传月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1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安全科邮箱:jjk.xxbs@163.com。
遂昌县教育局
201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