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3〕98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2013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教育部等九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语委等九个部门转发了《通知》,市语委也针对此次活动发出了通知,并对第16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遂语〔2013〕2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推普周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让“语言文字中国梦”这一概念深入人心。为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推广普通话 共筑中国梦
三、活动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各校要紧紧围绕“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主题,结合语文学科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十八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主题,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浙江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社会宣传实践活动。
2.认真组织好推普周系列活动。各校要制定推普周实施方案,举行推普周开幕式,落实措施,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以推普周为契机,积极开展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
同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一系列推普宣传活动:全省第八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暨“我的中国梦”诵读大赛决赛;省、市中小学生“与美同行”演讲比赛;全县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等。
3.继续深入开展“啄木鸟”行动。各校要组织学生对校园及学校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的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包括夜景亮化设施)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调查,同时做好调查记录,对查找到的不规范用语用字进行拍照,以便更正后比对。
4. 开展普通话志愿者服务活动。各校要组织推普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业、农村等地开展咨询、支教等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活动要求
1.加强“推普周”活动领导。各校要成立推普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障,以保证宣传周的各项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2. 加强“推普周”宣传工作。各校要在校门处悬挂以宣传语言文字工作为内容的横幅,在校内办一期宣传栏,在学校周围社区的公共场所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在校内醒目处设立推普永久性宣传牌,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3. 加强“推普周”活动组织和安全工作。各校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在活动前要制订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特别在组织学生开展“啄木鸟”行动时,要以宣传、调查为主,避免与有关单位和商家企业等发生矛盾;同时注意交通安全,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4. 加强“推普周”资料收集。各校开展活动,要及时录制或拍摄活动内容,并收集保存文字资料、影像资料,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积累资料,作好准备。
五、推普周活动需提交的材料
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校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每校一至两幅)于9月21日前上交县语委办(邮箱:zjsclqj@163.com)。
附件: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
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遂语〔2013〕2号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及下属单位:
2013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教育部等九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语委等九个部门转发了《通知》,市语委也针对此次活动发出了通知,并对第16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今年是全国“推普周”活动开展16周年,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起步之年,《浙江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也即将下发,各成员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五大工程”计划,利用推普周这一平台,让“语言文字中国梦”这一概念深入人心。
二、各语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合作和行业联动,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参与面和影响力。要结合十八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主题,宣传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社会宣传实践活动。新闻媒体要继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推普周”前后刊播专业节目(文章)和语言文字公益广告。
三、本届“推普周”期间,全县将继续组织开展一系列推普宣传活动,参加全省第八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暨“我的中国梦”诵读大赛决赛。县语委还将继续开展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尤其是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和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力度,并积极准备迎接省市语委对我县进行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
四、各语委成员单位要对本届“推普周”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制订方案、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要注重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注重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阶段性工作与常规性工作相结合、重点推动与广泛发动相结合。同时注重城市农村并进,形成良性互动,面向全社会加强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的完整、准确宣传,充分利用“推普周”这个已经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发挥其整合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其社会影响力。
五、本届“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语委办都将继续制作推普宣传广告片和宣传海报,届时请各单位及时播出或张贴。
请各成员单位及学校于9月2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盖章后报县语委办。联系人:雷巧菁;联系电话:8133318;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zjsclqj@163.com。
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