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的通知
遂教发〔2013〕94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认真深入贯彻《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校校行”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专项督查以省教育厅下发的“减负”文件中明确的“六个严格”、“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情况。
2.学生休息睡眠、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的保障情况。
3.学生作业量和考试次数控制。
4.学校招生规范情况,分班规范情况。
5.学校每学期一次有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会制度落实情况。
6.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7.家校联动制度落实情况。
二、督查形式
1.自查自纠。在9月6日前,各校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校于9月10日前,将每个年级(1)班的课程表、校长的课程表、文体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表(均加盖公章)报督导室一份备案。
2.明查暗访。教育督导室将在九月份会同相关科室,对学校进行明查暗访。
三、结果运用
县教育局及时将明查暗访的情况向全县中小学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2013学年学校发展性评估考核之中,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附件:1.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遂昌县教育局
2013年 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