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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8-07 字体:

 

遂教发〔201362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2013年市语委将对我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根据《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若干意见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遂昌县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遂昌县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实施方案

 

遂昌县教育局

20136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遂昌县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2013年市语委将对遂昌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顺利进行,并努力以高标准达标,根据《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2013年评估计划的通知》(丽语〔20125号)、《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丽语〔20081号)、《丽水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若干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3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省、市有关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规定,通过扎实有效地迎评整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应用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确保评估顺利通过,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教育系统迎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成立创建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建立校长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责任制,并指定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员,组建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各科室要相互支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力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为目标,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在全县教育系统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和完善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严格的培训检测、完备的档案整理,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师生员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确保我县教育系统顺利通过评估,并在全社会发挥基础示范作用。

2.具体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学校其他人员和局机关适龄公务员达到三级甲等以上。通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使全县教育系统规范用字意识进一步加强,应用水平得到提高,各种公文、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教案本、作业本、试卷、板书等能正确使用规范汉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

四、评估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

遂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范围内各教育机构、学校(含幼儿园)。重点检查单位:⑴县教育局机关;⑵城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评估标准

依照《丽水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中党政机关和学校的标准进行评估。

3.评估内容

1)综合管理:主要指对语言文字应用有明文要求,以及语言文字的宣传工作,包括中小学(幼儿园)都要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并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

2)制度建设: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健全制度、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等。

3)普及普通话:主要指局机关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同时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使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与校园语言。

4)社会用字管理:主要是指局机关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用字达到规范水平。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33月~5月)

⑴县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布置迎评工作。

⑵参加县语委举办的语言文字工作培训。

⑶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⑷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召开迎评动员大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到迎评工作中来。

2.自查自评阶段(20134月~6月)

⑴对照《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进行逐项自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⑵对未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教职工,组织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⑶参加语言文字示范街、语言文字示范社区建设活动。

全县教育系统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手抄报、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开展“推普周”活动、普通话知识竞赛、“啄木鸟”行动、书法大赛、演讲比赛、征文等形式,掀起学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高潮,努力营造“人人说普通话,处处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⑸按照评估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2012年~2013年)。

⑹按要求准备好预评估自评报告、自测表和材料目录。

3.预评整改阶段(20137月~11月)

全县教育系统要按照县语委预评估日程安排,健全迎评工作档案,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含图片、音像资料),张贴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图片,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向预评估专家组汇报本校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明确下阶段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

⑵全县教育系统要针对预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类档案资料,查漏补缺,归类整理,研究对策,整改落实,完善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⑶多种形式开展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⑷按要求准备好评估自评报告、自测表和材料目录。

4.迎接评估阶段(201311月~12月)

县教育局和学校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制作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固定性宣传牌,高标准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向评估专家组汇报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的“四大领域”(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之一,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人文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迎评工作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全县教育系统务必高度重视,要增强迎评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意识,加强对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和有关人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迎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影响广泛、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到预期的效果。

3.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要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范畴,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纳入校园文化建设规划中,并渗透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各个环节。要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对教师业务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作为评先和教师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并严格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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