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遂教发[2013] 2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建立体育艺术教育赛事制度的通知》遂教基〔2009〕116号精神,决定举办遂昌县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艺术节系列活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为师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培养师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和艺术氛围,推动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长:雷伟东 副组长:朱建英、雷永春、林建立、王其孔
组员:吴立忠、肖 飞、陈振兴、雷土松、音美教研员、周 玮
(二)资格审查组:苏观雄 李卫文
(三)组织编导组:周 玮 音美教研员
(四)安全保卫组:龚笑容 翁清林
(五)宣传报道组:潘卫平
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活动指导小组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龙谷之韵”书画赛
1.活动主题
以“秀山丽水·养生福地”为主题,通过书画、摄影、剪纸作品描绘、展现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当代中小学校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活动对象和分组
参赛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师生。
活动分组:
(1)学生数300人以下小学组;
(2)学生数300人以上小学组;
(3)城区小学组;
(4)初中组;
(5)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
(6)幼儿组;
(7)教师组;
3.比赛项目
设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剪纸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及动漫七个类别。
书法类作品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等;摄影类作品含:彩色、黑白摄影作品;剪纸类作品暂不作限定。平面设计类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立体造型类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动漫类作品含:动画(手绘动画、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和漫画(单幅、多格)两类。
4.比赛形式
第一阶段(网络赛)(3月10日- 4月30日24时止):任何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均可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拍成照片,通过网络直接上传至丽水教育网(网址:http://jyj.lishui.gov.cn)或丽水信息港(网址:http://www.inlishui.com)的“第三届‘绿谷之春’书画系列比赛专栏”中 ;通过网络投票情况及作品质量,由专家评选出各个类别(组别)中的一部分优秀作品直接进入市级(现场)赛,经网络投票后进入市级赛的作品,由市级组委会另行通知相关作者报送作品原件至市教育局。网络上传作品每位作者每类别限报一幅。
第二阶段(3月 - 4月下旬):各校开展各项竞赛活动,并选送出优秀作品和优秀学生参加县级书画作品评比和书画现场赛。
参赛作品数:300人以下小学3-6幅,300人以上小学4-8幅,城区小学8-15幅,城区初中学校8-15幅,农村初中学校4-8幅,遂昌中学、职业中专10-15幅;示范幼儿园8-10幅,其他中心幼儿园1-5幅;各校教师1-5幅(其中专职美术教师每人必交1幅);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送一幅。作品请于4月22日前上交基教科周玮老师处,联系电话:13587180989(680989)。
现场赛参赛中小学生数(国画和书法总人数): 300人以下小学3人,300人以上小学3-5人,城区小学8-12人,城区初中学校8-10人,农村初中学校3-5人,遂昌中学、职业中专8-10人;现场赛的比赛项目为国画和软笔书法。报名表于4月22日前用电子邮件形式交基教科周玮老师处,相关报名表格上交邮箱zw3698@263.net,联系电话13587180989(680989)。
第三阶段(5月上旬):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5.参赛作品要求
(1)毛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
(2)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
(3)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3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4)中国画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格式不拘。其他画种一律为4开图画纸。
(5)摄影类作品一律要印成14英寸照片报送,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且需标明序号。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6)剪纸类作品要求用纸板或镜框等固定好。
(7)平面设计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8)立体造型类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9)动漫类手绘动画、漫画作品为8开或4开图画纸大小。
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
(10)标签。作品标签卡(见附件)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注: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二)“龙谷之声”音乐节
1.项目设置:设声乐、舞蹈、乐器类
2.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10月为学校活动阶段。
第二阶段:11月为县教育局组织活动阶段。
第三阶段:12月为市教育局组织活动阶段。
(具体安排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各类奖项按照分组别、分类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5%)、三等奖(40%)。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辅导教师颁发辅导奖证书;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版权归教育局所有,县教育局有对作品的处置权。
(三)请各校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按时选送作品,特别是300人以下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比赛活动。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农村学校,将增设优秀组织奖。
(四)各校组织开展比赛活动的有关信息请及时上传至丽水教育网“第三届‘绿谷之春’书画系列比赛专栏”网址(http://jyj.lishui.gov.cn),届时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依据。对于下半年的“龙谷之声”音乐节要早筹划,早布置。
(五)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认真制定艺术教育赛事活动安全预案,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确保活动中师生安全。同时,请各校务必做好诚信教育,保证所有作品的原创性。
附件: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