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十佳校园等先进集体与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12〕118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努力打造品牌学校。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与评选“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活动的通知》(遂教基〔2010〕41号)的文件精神,请各校认真做好2012年度十佳校园等先进集体与个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佳校园”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
(二)申报要求:“十佳校园”的申报与评选按照《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与评选“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活动的通知》(遂教基〔2010〕41号)办理,申报学校将自查报告(2000字以内)和《评估表》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一式一份,参加联评。
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
(二)基本条件:
1.校长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德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健全,全员、全程育人氛围浓厚。
2.学校德育工作成绩突出,2011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前列。
3.学校德育工作具有特色,富有创新性。
4.学校德育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效果好,获奖多。
5.学校德育科研氛围浓,有县级以上规划德育课题。
6.师生遵纪守法,学生品德修养好,行为习惯好,无严重的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申报要求
由学校自荐申报,如实填写《遂昌县2011年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根据2011学年第二学期和2012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确定。
三、优秀德育工作者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政教主任(辅导员)及校长和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修养好,热爱学校德育工作。
2.德育工作成绩显著,2011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前列,并有创新性。
3.从事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4.重视德育科研,以理论指导实践。
5.在师生中威信高、认可度高,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申报要求:由学校推荐,如实填写《遂昌县2012年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并附1500字左右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参加联评。
四、几点说明
1.“十佳校园”、德育工作先进学校评比和2012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安全工作考核一同进行;
2.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评选改为两年一次。
3.评估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遂昌县2012年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
2.遂昌县2012年度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3.遂昌县中小学“十佳校园”评估表
4.遂昌县“十佳校园”基本条件
点击下载:附件1-4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