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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12年度十佳校园等先进集体与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12-03 字体:

遂教发〔2012118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努力打造品牌学校。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与评选“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活动的通知》(遂教基〔201041号)的文件精神,请各校认真做好2012年度十佳校园等先进集体与个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佳校园”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

(二)申报要求:“十佳校园”的申报与评选按照《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与评选“十佳校园”和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活动的通知》(遂教基〔201041号)办理,申报学校将自查报告(2000字以内)和《评估表》于121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一式一份,参加联评。

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

(二)基本条件:

1.校长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德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健全,全员、全程育人氛围浓厚。

2.学校德育工作成绩突出,2011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前列。

3.学校德育工作具有特色,富有创新性。

4.学校德育教育活动丰富多彩,效果好,获奖多。

5.学校德育科研氛围浓,有县级以上规划德育课题。

6.师生遵纪守法,学生品德修养好,行为习惯好,无严重的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申报要求

由学校自荐申报,如实填写《遂昌县2011年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21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根据2011学年第二学期和2012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确定。

三、优秀德育工作者

(一)评选对象:县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政教主任(辅导员)及校长和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修养好,热爱学校德育工作。

2.德育工作成绩显著,2011学年德育工作专项考核成绩名列同类学校前列,并有创新性。

3.从事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4.重视德育科研,以理论指导实践。

5.在师生中威信高、认可度高,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申报要求:由学校推荐,如实填写《遂昌县2012年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并附1500字左右经验介绍一式一份,于1215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参加联评。

四、几点说明

1.“十佳校园”、德育工作先进学校评比和2012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安全工作考核一同进行;

2.行为规范达标示范性学校评选改为两年一次。

3.评估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遂昌县2012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

2.遂昌县2012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3.遂昌县中小学“十佳校园”评估表

        4.遂昌县“十佳校园”基本条件

点击下载:附件1-4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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