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遂教发[ 2012 ]11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落实《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共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遂政办发〔2012〕0129号)精神,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决定立即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月3日至12月12日。
二、检查形式
1.各校结合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自查(各中心幼儿园要做好对下属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并将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于12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安全科(书面由安全联络员上交,电子版报jjk.xxbs@163.com,)。
2.学校安全联络员深入学校检查。
3.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1.校园安全责任的分解和落实情况;
2.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3.校舍、消防、卫生、设施等校园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4.学生周末班车的安全管理情况;
5.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6.校园三防建设情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加大力度,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认真落实,坚决整改。各校要对每一个房间,每一个部位,每一类隐患实施拉网式排查,坚决不留死角死点。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归类,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并采取坚决果断、切实可行的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等恶性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供保障。
3.加强教育,普及知识。各校要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预为主”的思想,养成关爱生命,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
4.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校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台帐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学校安全工作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各项治本之策,建立学校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