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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开展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11-16 字体:

遂档[2012]0018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教基〔20112号)要求,充分发挥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育人作用,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精神,促进我县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我县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必要性

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与登记备份中心”,在体现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体现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反映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的重点场馆和活动场所及重要基地,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集教育性、实践性、综合性于一体的教育资源,具有其他教育资源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组织学生赴实践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符合新时期党和国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是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借助档案展览等多种形式,展示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以通俗浅显明了的方式,将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要义展现在中小学生面前;充分利用丰富的馆藏档案资源,充实和丰富青少年传统文化知识和传统美德教育的内容,以引导、熏陶、感染中小学生;强化相关设施和活动,不断增强“实践基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档案馆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校外课堂和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心。

 二、活动的范围及活动对象
      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校。活动对象以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和初中阶段学生为主;也可根据高中课程改革关于社会实践活动课开设的要求,组织高中学生参加本项活动。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践基地的具体安排,教育活动内容主要以观看历史纪录片、档案展览进校园、档案知识讲座、建档体验、档案保护等项目。

四、活动的组织实施
    中小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学年初对组织学生赴实践基地参加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提前20个工作日与当地档案馆(实践基地)联系,以便档案部门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参加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优化服务,注重实效。档案部门(实践基地)要充分发挥好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五位一体”功能,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在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科学设计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学生活动,为学生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各学校要将学生参加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之中,更加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考评,以此引导和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素质。

          

遂昌县档案局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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