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12]10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2个“消防日”,每年的11月份为消防安全宣传月。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安〔2012〕12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教育系统消防日和消防安全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县属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灾害种类多、危害性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对进一步增强师生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有效预防灾害事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利用“消防安全宣传月”全面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各校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11月9日“消防日”前后举行“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宣传“五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以消防征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竞赛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习(11月9号前,各校将消防逃生疏散演练活动方案交教育局安全科备案)。二是在校园设置一处消防黑板报、墙报、墙绘、固定消防宣传牌(栏)或主题消防角,县城学校可组织师生参观消防队、消防教育基地,参加实践体验活动;三是组织师生消防志愿者活动,针对广大师生开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普及活动,查改身边的火灾隐患;四是向每个学生家庭发出一份《消防安全》倡议书;五是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公告张贴一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
三、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各校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把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月”各项工作作为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创新工作载体,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并及时做好各项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