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卫生局遂昌县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校(托幼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物中毒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丽食药监【2012】126号,见附件)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学校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并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各中心幼儿园负责做好民办幼儿园自查督导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重点学校监督检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学校指导检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黄晓辉,联系电话:8134143。
遂昌县卫生局 遂昌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