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住校学生自备菜管理的通知
遂教发〔2012〕8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由于住校学生自备菜因保存条件差、食用时间长、易腐败变质、学生识别保护能力弱等不利因素而潜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为了排除住校学生“自备菜”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学校住校生自备菜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学校住校生自备菜安全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自备菜”的管理工作,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自备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学生携带“自备菜”情况进行认真的摸底自查,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学生“自备菜”管理工作。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学校一是要实行集中保管制度,提供符合条件的贮藏场所和设施,对学生“自备菜”实行集中定人保管。二是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自备菜”定人定职管理制度,及时对学生“自备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三是要实行定期免费加热制度,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免费加热“自备菜”服务。
三、加强教育,增强意识。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辨别“自备菜”变质的能力,让学生不食用变质的“自备菜”。学校还要保证营养餐的有效落实,让学生合理安排“自备菜”的食用。
四、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学校要加大对学生饮食安全保障力度,按卫生部门的要求整治贮藏设施,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投入,改善学生自备菜贮藏条件,尽可能减少自备菜安全的风险;多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学生自备菜问题,通过自主经营食堂、降低经营成本、增加营养餐次数等,让学生每天都能吃上新鲜菜,消除自备菜。
各校要进一步扎实推进住校学生自备菜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