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十必须》和《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精神,现将《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自查整改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和特点,决定于7月15日至10月25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学校餐饮服务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提升,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清理,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师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普遍增强,使全体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整治目标(五个“100%”):
1.学生食堂办证率、放心店创建率达100%。
2.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3.进一步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100%。
4.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力度,新学期开学统一对师生进行一次饮食健康安全教育达100%。
5.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1.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强化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对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检查。
5.全面开展饮食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教育学生健康饮食,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6.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整治,改善校园周边饮食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1.学校食堂、小卖部提供的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食堂管理以实施“五常法”为抓手,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加大对小卖部的检查力度,杜绝“三无”食品进校园,创建校园放心店。
2.校园周边餐饮及流动摊贩的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根据《遂昌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遂政办发〔2012〕79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出售伪劣食品、无证流动摊贩等问题,及时与工商部门和城管部门联系,配合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整治规范工作。
3.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工作,对使用自备供水学校,自备水水源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防护的水源,并经卫生部门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定期检测和检修制度 , 规范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保证供水水质安全卫生。特别是要注意寒、暑假期和其他节日长假后自备水水源的消毒和自来水管网的清洗工作。
4.加强学生自备菜的管理。各校要对自备菜管理建立了管理制度,制定措施。把学生自备菜安全问题列入日常监管,实行定期检查;提供符合条件的贮藏场所,添置学生自备菜的冷藏设施及专用储存柜,并有专人集中管理;免费为学生自备菜提供加热;有条件的学生实行包餐,让学生吃上新鲜、营养的菜品。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统一安排,百日行动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结合学校特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2012年7月15日至8月25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摸排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8月25日至10月10日)。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食堂采购、加工、贮藏、添加剂使用、留样、消毒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对学校小卖部所售食品进行全面检查。
1.各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前后工作准备,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摸清底数及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治理活动。学校根据《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十必须》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2.开学后对所有师生开展一次饮食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校班队活动、主题宣传日、社会实践、板报宣传栏及广播校园网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教育学生健康饮食,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3.建立监督员队伍,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营造学校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县教育局将结合2012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安排,对各校“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25日)
学校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成绩,并上报总结经验材料。县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专项回访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流动摊贩专项治理。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副局长雷永春同志担任,组员由各科室长担任。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层层推进。 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校要开好动员会,抓好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食堂每一名从业人员,每一个工作环节,达到学校食堂安全整治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促进食堂规范运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全面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明确食堂从业人员职责。全面检查学校自购食品的来源和质量,切断质量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的渠道。做好食堂餐具、容器、用具等设施的清洁消毒和食堂食品的留样工作。对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48小时100克密封留样,以备查验。
3.密切协作,集中整治。各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加强部门联系,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
4、强化督查,切实整改。要落实百日整治责任,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各学校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5、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各阶段具体的工作要求,及时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整理汇总。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