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昌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转发《遂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七一”系列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总支(支部),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成技校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从而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现将《遂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七一”系列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通知》(县组通【2012】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1、开展创先争优总结表彰会。在“七一”前后,各党组织要组织召开一次庆祝建党91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对活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集中宣传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2、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各党组织要在“七一”期间,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创先争优活动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渠道,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和光荣传统,宣传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基层党组织、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同时,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开展或组织党员参加一次以“党的信仰”为主题的党课教育。
3、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七一”前夕,各党组织要对老党员和生活贫困党员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送去党的温暖,体现党的关怀,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开展一次爱心超市捐款即“党员一日捐”活动,局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总支(支部)的捐款于7月5日前交机关党委办公室,汇总后送城中社区和联系乡镇开展困难党员扶贫活动。
4、开展重温入党誓言活动。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在鲜红的党旗下,重温党员誓言,勉励党员要时刻用入党誓言激励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5、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组织要重视和组织安排好纪念“七·一”系列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七一”系列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通知》精神等做到活动开展早筹备、早布置、早落实。对活动过程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先进事迹等做到及时总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遂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七一”系列活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