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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下发2012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实 施 办 法的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6-19 字体:

遂教发〔201250

县属中学、各乡镇初中: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2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下达丽水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丽发改社会〔2012129)和《丽水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丽教基〔2012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2012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收对象

分配生的招收对象为遂昌县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2012年遂昌中学计划招生760名,其中正取生634名,择校生126名。按正取生的50%作为分配生名额,今年分配生名额为317名。

根据初中应届考生数将317名分配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学校。各校分配生名额为:遂昌育才中学56,遂昌三中106,金岸中学14,民族中学83,万向中学37,云峰初中21名。

三、招生办法

分配生招生,坚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兼顾农村”的原则,以“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录取的分配生,享有正取生的待遇。

1.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以正取生录取分数线为基础,下降15分,划定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2. 所有有分配生指标的学校确保至少录取一名分配生,不足部分的相应分配生名额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根据各校分配生名额择优录取,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录取(该学校无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毕业学生情况除外)。

3.分数线由教育局组织遂昌中学和相关科室统一划定,具体录取工作由遂昌中学负责,并将录取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备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学籍的学生方可享受分配生政策。

以上办法由县教育局制定、解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接受监督电话:县教育局8130110  遂昌中学  8198208

附件:2012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2年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班级数

学生数

实报数

分配生名额

1

育才中学

8

397

391

56

2

遂昌三中

14

744

743

106

3

金岸中学

2

100

100

14

4

民族中学

12

585

586

83

5

万向中学

6

260

263

37

6

云峰初中

3

149

149

21

 

 

45

2235

2232

317

 

 

 

 

 

 

 

 

 

 

 

 

 

说明:

1.2012年遂昌中学计划招生760名,其中择校生126名,正取生634名。按正取生的50%作为分配生名额,分配生名额为317名。

    2.学校分配生数=学校应届报名数÷2232×317,以四舍五入法取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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